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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大生控醫師猥褻 二審逆轉判無罪



花蓮東華大學附近的診所黃姓醫師,涉嫌前年11月利用檢查「心律不整」,撫摸親吻楊姓女大生胸部、臉頰
,一審被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嫌判刑1年半,但黃稱楊女要求每月15萬元包養,他僅同意只給5萬,二審認為女大生所提供的LINE等對話證據不足,改判黃男無罪。

檢方指控,楊姓女大生2015年11月因身體不適曾到黃男的診所看病,黃幫她打點滴時,竟抓住楊女的右手,另一手則伸入內衣撫摸胸部,還親吻楊女臉頰與脖子,導致楊女驚懼而哭泣,事後多次至花蓮慈濟醫院身心科求診,並泣訴遭到猥褻。

黃醫否認犯罪,稱與楊女有曖昧情愫,因楊女胸痛,他就上樓看診,見女方把棉被拉起來,看到楊女胸部裸露沒穿衣服,女方還稱曾因車禍負擔賠償尚有15萬元,詢問黃醫是否願意以每月15萬元包養她,黃醫僅給予5萬元,懷疑因包養不成而遭到構陷。

檢方調查該案期間,黃男又涉嫌在去年7月,兩次對另名年僅15歲看診的少女,利用檢查心電圖撫摸女乳達1分鐘,第二次則加碼要求「吊點滴」,伸指猥褻無法行動的少女下體與肛門。

少女家人得知後報案,去年10月,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黃醫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,兩案各判1年6月及3年2月刑期,黃跟檢察官都不服提上訴,花蓮高分院審理後,勘驗黃男以手機拍攝與少女對話過程,認為猥褻少女部分明確,維持3年2個月判決。

至於楊姓女大生部分,黃男稱怕與楊女間LINE對話被太太看到,才刪掉當年11月11日之後與被害人間LINE紀錄,但強調楊女有稱要他放心「會還你錢」,因女大生所提供的手機對話證據不足,也查無積極證據證明其利用機會猥褻,改判黃男無罪。

 

2017年09月26日 04:10 中國時報 許家寧/花蓮報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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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小桃兒覺得~

並不是包養條件開得太高的問題

很多人可能覺得15很扯

但並沒有說不能討論

然而沒討論也沒得到共識

卻還是作出越矩的行為

這似乎就不是我們的問題了

雖然我們只是學生

但不代表我們就手無寸鐵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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